選調工作采取本人自愿報名、黨組織審核推薦、組織人事部門考試與考察相結合的方式進行,具體安排如下:
(一)個人申請
考生請于12月13日9:00起登錄青海省選調生報名系統(http://47.114.77.245/tip/),完成身份認證,查詢選調專業相關信息,逐項填寫報考信息后,下載打印《青海省2023年選調生推薦報名登記表》(A4紙彩色打印在一頁內,以下簡稱《推薦報名表》)。經所在院(系)黨組織審核蓋章后,連同相關證明材料原件送交學校有關部門核準推薦。
考生注意:報名環節,符合條件的省內外考生均可自愿報名。報考專項計劃選調職位的考生,須同時選擇報考非專項計劃選調的職位,待專項計劃校內推薦考試結束后,未進入專項計劃選調推薦名單的考生,參加非專項計劃選調職位的選調,考生不再重復報名。
(二)組織推薦
經所在院(系)黨組織初審、高校黨委組織部門或學生處或就業指導中心審核匯總,確定推薦名單,經校內公示無異議后,在《推薦報名表》上蓋章并轉交考生進行網上報名。
(三)報名確認
1.網上報名。凡經學校黨組織推薦,且符合條件的考生及時登錄報名系統,逐項確認報考信息,上傳審核蓋章后的《推薦報名表》和相關證明材料圖片(須為JPG、PNG等格式,保證字跡、圖像清晰),接受報名資格初審。具體安排如下:
網上提交信息截止時間為12月24日18:00,
網上修改信息截止時間為12月25日18:00。
網上報名時,考生要仔細閱讀誠信承諾書,提交的報考申請材料應當真實、準確。
2.查詢初審結果。網上報名資格初審截止時間為2022年12月26日12:00,報考信息提交審核后2日內登錄報名系統查詢資格初審結果,未通過資格初審的按照審核意見修改后重新提交,資格初審通過后報名成功,報考信息不能更改,資格初審不合格的,不能參加考試。
3.確定專項計劃選調推薦名單。
①省內高校黨委廣泛宣傳動員,符合選調必須具備條件之一的學生均可自愿報名。
②各高校按照選調人數1:1.5的比例確定推薦名額(省內三所高校各90名),按照省委組織部反饋的各院系(研究生單列為研究生院)報考人數向院系(研究生院)分配推薦名額,并報中共青海省委組織部備案。
③由中共青海省委組織部牽頭,各高校具體負責組織開展專項計劃選調推薦考試,考試采取筆試方式進行,試卷由青海省人事考試中心統一命制,筆試時間、形式等相關考試事項由高校自行確定,2023年1月15日前完成推薦考試工作?荚嚦煽冇芍泄睬嗪J∥M織部反饋各高校,考生可在報名系統自行查詢。
④各高校根據推薦考試成績排名(按院系分別排名),經學院黨組織初審、組織部門資格復審、征求教務處、學生工作處和相關部門意見等程序,按男女比例1:1研究確定校內專項計劃選調推薦人選(男女各45名)。
推薦名單須在學校官網或就業信息網公示無異議后,以學校黨委名義,由黨委組織部負責將《青海省2023年常規專項計劃選調生推薦人選名冊》(見附件2)報中共青海省委組織部。
(四)資格審查
由中共青海省委組織部會同有關單位對推薦報名人選進行資格審查。資格審查貫穿選調工作全過程,如發現弄虛作假等行為,取消選調資格,列為失信聯合懲戒對象,責任由考生自負,同時按規定追究相關人員責任。
(五)考試
考試分為筆試和面試。筆試采取閉卷方式,所有考生須統一使用國家通用文字(現代漢語規范漢字)答卷,用其他語言文字答題的部分不計分。筆試與全省年度例行公務員考錄同步進行,一并組織。筆試具體地點、時間、考場安排及注意事項詳見準考證。準考證打印時間另行通知。筆試科目為《行政職業能力測驗》和《申論》,各占筆試成績50%。少數民族考生筆試成績加2分。筆試單科缺考或成績為零分的考生,取消本次考試選調資格。
筆試成績計算方法:筆試成績=(行測與申論成績之和÷行測與申論試卷滿分之和)×100+政策加分。筆試成績占考試綜合成績的50%。
面試為結構化面試,根據疫情防控形勢,采取線下集中面試或線上面試方式進行。所有考生統一使用國家通用語言(普通話)作答。所有參加過筆試的省內高校常規專項計劃選調的考生全員進入面試環節;省內外非專項計劃選調的考生根據筆試成績從高到低排序,按擬選調名額1:3比例確定參加面試人員。進入面試的考生,憑筆試準考證和身份證應考,面試滿分為100分。面試成績占考試綜合成績的50%。
筆試、面試合格分數線由中共青海省委組織部統一劃定。筆試成績、面試成績、考試綜合成績均保留2位小數。筆試結束后,專業機構將對試卷進行雷同甄別,被認定為雷同答卷的,按有關規定處理。
(六)體檢
根據考試綜合成績從高到低次序,不限專業職位按擬選調名額1:1.5比例確定體檢人員,限專業的職位按擬選調名額1:2比例確定體檢人員。如最后一名成績并列,則依次以《行政職業能力測驗》《申論》考試成績高低的順序確定體檢人員,如果成績均相同,則按學歷由高到低確定體檢人員。體檢按公務員錄用體檢標準等有關規定執行。復檢只進行一次,體檢結論以復檢結果為準。初次體檢不需要繳納體檢費。
(七)考察和資格復審
體檢合格人員列為被考察人選。按照《公務員錄用考察辦法(試行)》等有關規定進行,查核個人檔案、社會信用記錄等,重點考察人選的政治素質、思想道德、基本能力、發展潛力、現實表現等方面的情況?疾鞎r,同步開展資格復審,考生需向考察組提交以下材料:
1.學校審核蓋章的《推薦報名表》原件1份,A4紙張彩色雙面打;
2.畢業證、學位證或如期取得學歷學位的證明,職業資格證原件,以及學信網學籍在線驗證報告1份;
3.選調條件要求中“具備四項條件之一”的有關證明材料原件。
(八)公示、確定人選
根據考試、體檢、考察等情況,研究確定擬選調人選并進行公示,公示期為5個工作日。根據公示情況,研究確定擬選調人選名單。
提倡誠信報考,維護選調工作的嚴肅性,擬選調人選如放棄選調,將被列為失信聯合懲戒對象,記入公務員錄用考試誠信檔案庫。
(九)擇崗和遞補
擬選調人選按照中共青海省委組織部統一安排,立足全省基層干部隊伍建設實際,統籌確定選調職位?忌鶕荚嚲C合成績和職位要求,按常規專項計劃選調、常規非專項計劃選調的職位代碼分別公開擇崗。其中,在同一選調職位代碼中,綜合成績相同的,以筆試成績高低確定名次;筆試成績相同的,先后以《行政職業能力測驗》《申論》成績高低確定名次?杖甭毼话纯荚嚲C合成績由高到低次序,分類別依次調劑遞補。如出現按上述調劑遞補辦法還不能滿足職位要求的情況,由中共青海省委組織部另行確定調劑遞補辦法。
(十)錄用
選調人選確定后,選調生應在規定的時間內報到,并由中共青海省委組織部按程序辦理公務員錄用相關手續。逾期未報到的,取消選調資格。